会员中心推广与营销规则确认
版本:membership-center-marketing-rules-2026-08-v2|生效日期:2026-08-27
推广员或推广经理不是会员中心的员工、法定代理人、加盟商或合伙人,无权代表运营者签约、收款、承诺收益、修改价格或作出超出正式页面的保证。任何推广不得发展层级收费、以拉人头计酬或实施传销、诈骗、刷单及虚假宣传。
一、角色与资格
- 普通会员可按页面申请成为推广员。提交资料、完成短信确认不代表通过审核;会员中心后端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现行规则取得推广资格。
- 推广经理由会员中心后端单独配置,用于管理其授权团队、查看团队业绩和执行被授予的后台职责;“团队合作型”推广意向不会自动授予推广经理权限。
- 推广员、推广经理均为独立行为主体,与运营者之间不因本规则当然形成劳动、劳务派遣、合伙、特许经营或一般代理关系。
二、邀请码与推荐关系
- 邀请码以会员编号或手机号识别。用户通过合法分享链接进入注册并完成注册后,系统按当时有效规则建立唯一推荐关系;昵称不用于绑定。
- 禁止诱导用户提供验证码、密码、支付信息或冒充官方客服注册;不得私自更换、抢占、篡改推荐关系。
- 因退款、撤销、重复订单、异常交易、作弊或系统差错产生的推荐奖励,可按原交易链条冲正、冻结或重新核算。
三、营销行为规范
- 推广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可验证,明确区分个人推荐与官方信息,不得使用“百分百”“保证收益”“绝对有效”“官方唯一”等无法证明或误导性表述。
- 不得未经同意群发商业信息、骚扰他人、购买或交换个人信息、虚构成交或评价、使用他人肖像或作品、仿冒商标或页面、隐瞒收费条件。
- 涉及人工智能、传统文化、娱乐分析、声音、图像或其他产品效果时,应如实说明适用场景和不确定性,不得宣称医疗诊断、投资保证、迷信决定论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功效。
- 推广员只能使用会员中心或产品提供且仍处于有效状态的材料和链接。发现材料过期、错误或涉嫌侵权,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过客服中心报告。
-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运营者名义签约、代收款、开票、承诺退款、招聘下级代理或设定自有收费层级。
四、奖励、佣金与税务
- 奖励资格、比例、计算口径、冻结期、可提现条件和有效期以交易发生时正式规则及会员中心账本为准。后台预估或待结算金额不等于已取得或已支付。
- 只有真实、合法、已完成且未退款或撤销的合格交易方可计入结算。刷号、刷单、虚假交易、关联账户套利、异常支付或恶意退款不计奖,并可依法追缴已错误发放金额。
- 佣金提现须通过身份和本人银行卡核验、满足最低金额及审核要求。依法应由收款人承担的税费由收款人承担;依法需代扣代缴或报送的,按法律执行。
- 规则变更原则上不溯及已完成且已结算的合法交易;法律规定、纠错、反欺诈或原交易退款、撤销的除外。
五、个人信息与保密
- 推广员只能为合法推广目的使用用户主动提供的信息,不得复制、出售、泄露或用于无关营销。推广经理仅可查看其权限范围内经脱敏或必要的团队信息。
- 不得索取会员密码、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密码、产品密钥或后台凭据。接触到的非公开价格、结算、用户、技术和运营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
六、审核、违规处置与申诉
- 运营者可基于投诉、异常交易、安全风险或监管要求进行核查,并在必要范围内暂停推广链接、冻结待结算奖励、限制权限或终止资格。
- 处置应与违规性质、影响和过错相适应。推广员可通过客服中心提交说明和证据;运营者复核后反馈结果。
- 涉嫌违法犯罪、重大侵权或危害用户财产安全的,将依法保存记录并向主管机关报告。
七、营销通知与规则更新
- 营销信息仅在具有合法依据时发送,并提供显著、便捷的拒绝或退订方式;账号安全、交易履行和规则处置通知不属于可选营销信息。
- 重大变更将发布新版本并依法取得必要确认。任何版本均不排除用户依法享有的消费者权益。
推广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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